通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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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道水磨石打磨晶面抛光处理项目比选公告
日期:2021/6/29 10:27:45  作者:  浏览量:

 成都东部新区三岔湖小学校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楼道水磨石打磨晶面抛光处理项目比选公告

    一、比选条件:

本次比选项目的项目业主是东部新区三岔湖小学校(成都高新区三岔湖小学),项目目前已具备比选条件,现邀请符合要求的比选人参加比选。

二、项目名称:

东部新区三岔湖小学校楼道水磨石打磨晶面抛光处理项目。

三、项目情况

3.1比选范围、内容:成都东部新区三岔湖小学校(成都高新区三岔湖小学)一楼及四楼通道共计3600㎡

3.2服务地点:东部新区三岔湖小学校(成都高新区三岔湖小学)

3.3标段划分: 1个标段。

3.4服务期: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8月10日。

3.5限价:25元/㎡,超过限价视为无效比选。

四、合格比选人须具有的资质条件

4.1比选人资格要求:

4.1.1比选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,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,依法纳税且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重大违约行为,财务状况良好。

4.1.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,其经营范围内含有石材护理或者清洁服务,比选人在设备、资金等方面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,并为相关作业人员购买了80万赔付额度的雇主责任险。

4.1.3.比选人在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的三年内,无司法机关或纪律检查机关已书面认定的无行贿犯罪记录;在比选截止时间前的三年内,没有违纪违规违法记录(承诺函)。

4.1.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。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。

五、比选文件的获取

1、获取方式:请于2021年7月3日上午9:30时至11:30时,下午 14:30时至16:30时将获取比选文件的资料发送至邮箱375022181@qq.com。

2、获取比选文件需提供的资料:

(1)介绍信(或授权委托书)及身份证原件(核验用)及身份证正背面复印件;

(2)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;

(3)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;(三证合一的单位可不提供)

(4)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;(三证合一的单位可不提供)

以上资料收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。

3、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0元(不收取费用),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。

六.资格审查

除明确要求在报名时需要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,本项目比选人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。比选人应在比选文件中按比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,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,并提供原件备查。

七.比选文件的递交

1、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(比选截止时间)︰2021年7月8日北京时间上午10:30。递交地址:成都东部新区三岔湖小学校新校区。

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,比选人不予受理。

八、比选时间、地点:

2021年7月8日13:00,成都东部新区三岔湖小校

九.比选公告发布方式

本比选公告在成都东部新区三岔湖小学校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。

十.联系方式

项目业主:东部新区三岔湖小学校(成都高新区三岔湖小学)

联系人:钟老师、涂老师

电话:15183798990、19980413138

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成都东部新区三岔湖小学校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2021年6月29日